李湜

李湜,哲宗元祐六年(一○九一),為荊南北路轉運使兼知潭州。八年,知荊南(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卷四五四、四八一)。紹聖中知鄭州(《宋會要輯稿》食貨六三之一八七)。徽宗崇寧二年(一一○三),以元祐中棄地事追貶五官(同上書六八之八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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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湜的詩文

迸石如散珠,穿雲似流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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