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(約前280年-前208年),秦朝丞相,河南駐馬店上蔡縣人,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、文學家和書法家,千古一相。李斯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;秦統一之後,李斯參與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,力排眾議主張實行郡縣制、廢除分封制,提出並且主持了文字、車軌、貨幣、度量衡的統一。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,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。李斯貢獻巨大,但是害死了韓非和被趙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,後被趙高所害。
妒殺韓非
正當李斯步步高昇的時候,秦王卻十分喜愛韓非的才華。韓非和李斯是同學,他繼承了荀子的學說,並在此基礎上,把慎到的“勢”,商鞅的“法”,申不害的“術”結合起來,並加以豐富和發展,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專制理論。韓非是戰國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,學問比李斯大得多。韓非因說話口吃,不善辯說,但善於著述。韓非回到韓國以後,看到韓國太弱,多次上書獻策,但都未能被採納。於是,韓非發憤著書,先後寫出《孤憤》、《五蠹》、《說難》等。他的書傳到秦國,由於講的都是“尊主安國”的理論,秦王非常讚賞韓非的才華,並說:“我要是能見到此人,和他交往,死而無恨。”不久,因秦國攻韓,韓王不得不起用韓非,並派他出使秦國。秦王很喜歡韓非,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。李斯知道韓非的本事比自己大,害怕秦王重用他,對自己的前途不利,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。他說:“韓非是韓王的同族,大王要消滅各國,韓非愛韓不愛秦,這是人之常情。如果大王決定不用韓非,把他放走,對我們不利,不如把他殺掉。”秦王輕信李斯的話,把韓非抓起來。根據秦國法令的規定,獄中的囚犯無權上書申辯。韓非到秦國以後,又得罪了姚賈。姚賈為秦國立過功,深得秦王的重用,被任命為上卿。韓非卻向秦王說,姚賈出身不高貴,當過大盜,在趙國做官時被趕跑了,認為用這樣的人是很不應該的,使得秦王很掃興。事後秦王又向姚賈問起韓非,姚賈當然不會講韓非的好話。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,韓非沒有辦法,只好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,自殺而死。從此以後,李斯沒有對手,更可以施展自己的才能,為秦王統一六國出謀劃策了。郡縣制與焚書秦王政二十六年(前221年),秦王結束了長期分裂的割據局面,統一了中國,建立了一個東到大海,南達嶺南,西至甘青高原,北至今內蒙古、遼東的空前的大一統國家。秦王,這時已稱為秦始皇了。為了鞏固這個統一的國家,李斯也是做了一定貢獻的。
(另有一說,李斯一直想將韓非留在秦國,等秦滅韓之後再為秦國所用。但由於韓非之書《韓非子》對於帝王之術、統治之術的分析過於透徹,導致秦王嬴政對其才華感到恐懼,加上韓非的三條不利於秦國發展的建議、姚賈的陷害,使秦王政將韓非下獄拷打。李斯實心欲救韓非,曾幫韓非呈韓非絕筆之作《初見秦》於秦王政,無奈秦王政鐵心欲除韓非。後秦王政以韓非書中《八經》之三中除“陰奸”之術施於韓非:令李斯去處理韓非一案(結合之前所言即讓李斯殺死韓非),嫁禍於李斯,從而不背罵名。李斯無奈,只得從命而下毒於韓非飲食,使韓非暴斃而亡。)
這一說法出自曹升的《流血的仕途》一說,但爭議頗大。
歷史上對於《初見秦》一書的作者多有歧義,有范雎作,荀子作,呂不韋作,張儀作等多種說法。但基本可以肯定的是並不是韓非本人親筆。(理由有四:1.《初見秦》文中十次稱秦昭襄王為“大王”,但韓非在秦昭襄王時期並未到秦,此其一也。2.文中曾提到“舉趙而韓亡”,這種“亡韓”的觀點與韓非向來“存韓”的觀點並不相符,此其二也。3.文中曾提到“逾羊腸,降代、上黨”“上黨六十七縣,不用一領甲,不苦一士民,此皆秦有也”。公元前261年,韓割上黨郡以向秦求和。而韓非入秦應為公元前234年左右,作為《說難》一文的作者,相信他不會勸說秦王佔領已經屬於秦國的土地。4.《初見秦》一文與《戰國策 張儀說秦王》相似度極高)。
焚書
秦始皇三十四年(前213年),群臣聚集在咸陽宮稱頌秦始皇時,博士淳于越很不知趣,向秦始皇說:殷周之所以存在千年,是因為它把天下分封給子弟和功臣。天下如此之大,宗室子弟沒有封地,和百姓一樣,萬一發生了齊國陳恆、晉國六卿之變,又有誰來相救呢?凡是不以古為師而天下能長久的,沒有聽說過。淳于越是以儒家的立場來看待秦朝的政治,同秦始皇的思想和行動是格格不入的,使得秦始皇大為不滿,把淳于越交給丞相李斯處理。李斯不贊同淳于越的看法,他向秦始皇闡述了自己的觀點。他認為:由於時代的變化,五帝三代的治國辦法也不同。三代時期的做法,也並不值得效法。那時候諸侯並列,互相爭奪,天下統一,情況完全不同,不必效法古代。以古非今,攪亂民心。對於造謠惑眾,不利於統一天下的言行必須禁止,否則將會影響政局的穩定,有損於皇帝的權威。最後,他又把這一切都歸罪為讀書的緣故,建議秦始皇下令焚書。
按照李斯制定的法令,那是相當殘苛的。凡是秦記以外的史書,不是博士(指掌管古今文史典籍的官)所藏的詩、書、百家語都要燒掉,只准留下醫藥、卜筮、種樹之書。此後,如果有敢再談論詩書者“棄市”(指在鬧市區執行死刑,並將屍體暴露街頭,稱為棄市);“以古非今者族,(指一人有罪,父母兄弟妻子皆受刑,稱為族)”;官吏如果知道而不檢舉者,與之同罪;令下後三十日仍不燒者,黥(意為用刀刺刻額頰等處)再潦上墨為“城旦”(一種刑罰,輸邊築長城四年)。有想學習法令的,要以吏為師。
這次焚書的原因,是由於討論是否分封的問題而引起的,無論是主張分封還是反對分封的大臣,都是為了秦始皇長久統治打算,他們並無根本利益上的對立。李斯借題發揮,最後竟造成焚書的結局,也不是沒有緣由的。
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,一直是以法家理論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。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後,也是以法家治國的。在他當皇帝的九年中,主要精力是用在建立中央專制政權,劃定全國疆域,統一文字度量衡,修築長城等,對文化思想方面很少注意。淳于越以儒家思想為秦始皇出謀劃策,是不利於秦的中央集權統治的。因此,善於領會秦始皇意圖的李斯,為了打擊儒家勢力,鞏固統一政權,提出了上述焚書的主張,得到了秦始皇的同意和批准。於是,秦始皇下令焚書,先秦許多文獻古籍都被燒掉了,使中國文化遭到了巨大的損失。然而,另一方面秦始皇也曾將一些禁書收藏在咸陽皇家圖書館,使得部分珍貴書籍得以儲存了下來。
臣聞吏議逐客,竊以為過矣。昔穆公求士,西取由余於戎,東得百里奚於宛,迎蹇叔於宋,來邳豹、公孫支於晉。此五子者,不產於秦,而穆公用之,並國二十,遂霸西戎。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風易俗,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,百姓樂用,諸侯親服,獲楚、魏之師,舉地千里,至今治強。惠王用張儀之計,拔三川之地,西並巴、蜀,北收上郡,南取漢中,包九夷,制鄢、郢,東據成皋之險,割膏腴之壤,遂散六國之縱,使之西面事秦,功施到今。昭王得范雎,廢穰侯,逐華陽,強公室,杜私門,蠶食諸侯,使秦成帝業。此四君者,皆以客之功。由此觀之,客何負於秦哉!向使四君卻客而不內,疏士而不用,是使國無富利之實,而秦無強大之名也。
今陛下致崑山之玉,有隨和之寶,垂明月之珠,服太阿之劍,乘纖離之馬,建翠鳳之旗,樹靈鼉之鼓。此數寶者,秦不生一焉,而陛下說之,何也?必秦國之所生然後可,則是夜光之璧,不飾朝廷;犀象之器,不為玩好;鄭、衛之女不充後宮,而駿良駃騠不實外廄,江南金錫不為用,西蜀丹青不為採。所以飾後宮,充下陳,娛心意,說耳目者,必出於秦然後可,則是宛珠之簪,傅璣之珥,阿縞之衣,錦繡之飾不進於前,而隨俗雅化,佳冶窈窕,趙女不立於側也。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,而歌呼嗚嗚快耳者,真秦之聲也;《鄭》、《衛》、《桑間》,《韶》、《虞》、《武》、《象》者,異國之樂也。今棄擊甕叩缶而就《鄭》、《衛》,退彈箏而取《昭》、《虞》,若是者何也?快意當前,適觀而已矣。今取人則不然。不問可否,不論曲直,非秦者去,為客者逐。然則是所重者在乎色樂珠玉,而所輕者在乎人民也。此非所以跨海內、制諸侯之術也。
谏逐客书。先秦。李斯。 臣闻吏议逐客,窃以为过矣。昔穆公求士,西取由余于戎,东得百里奚于宛,迎蹇叔于宋,来邳豹、公孙支于晋。此五子者,不产于秦,而穆公用之,并国二十,遂霸西戎。孝公用商鞅之法,移风易俗,民以殷盛,国以富强,百姓乐用,诸侯亲服,获楚、魏之师,举地千里,至今治强。惠王用张仪之计,拔三川之地,西并巴、蜀,北收上郡,南取汉中,包九夷,制鄢、郢,东据成皋之险,割膏腴之壤,遂散六国之纵,使之西面事秦,功施到今。昭王得范雎,废穰侯,逐华阳,强公室,杜私门,蚕食诸侯,使秦成帝业。此四君者,皆以客之功。由此观之,客何负于秦哉!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,疏士而不用,是使国无富利之实,而秦无强大之名也。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,有随和之宝,垂明月之珠,服太阿之剑,乘纤离之马,建翠凤之旗,树灵鼍之鼓。此数宝者,秦不生一焉,而陛下说之,何也?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,则是夜光之璧,不饰朝廷;犀象之器,不为玩好;郑、卫之女不充后宫,而骏良駃騠不实外厩,江南金锡不为用,西蜀丹青不为采。所以饰后宫,充下陈,娱心意,说耳目者,必出于秦然后可,则是宛珠之簪,傅玑之珥,阿缟之衣,锦绣之饰不进于前,而随俗雅化,佳冶窈窕,赵女不立于侧也。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,而歌呼呜呜快耳者,真秦之声也;《郑》、《卫》、《桑间》,《韶》、《虞》、《武》、《象》者,异国之乐也。今弃击瓮叩缶而就《郑》、《卫》,退弹筝而取《昭》、《虞》,若是者何也?快意当前,适观而已矣。今取人则不然。不问可否,不论曲直,非秦者去,为客者逐。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,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。此非所以跨海内、制诸侯之术也。 臣闻地广者粟多,国大者人众,兵强则士勇。是以泰山不让土壤,故能成其大;河海不择细流,故能就其深;王者不却众庶,故能明其德。是以地无四方,民无异国,四时充美,鬼神降福,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。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,却宾客以业诸侯,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,裹足不入秦,此所谓“借寇兵而赍盗粮”者也。夫物不产于秦,可宝者多;士不产于秦,而愿忠者众。今逐客以资敌国,损民以益雠,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,求国无危,不可得也。(泰山一作:太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