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會,高宗建炎元年(一一二七)為中書舍人,三年知廬州。四年以城降金(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卷三、二五、二八)。
金沙灘上雙鸂鶒,肯為分司御史來。
金沙滩上双鸂鶒,肯为分司御史来。
句。宋代。李会。 金沙滩上双鸂鶒,肯为分司御史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