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定,字子先,鄱陽(今江西鄱陽)人。仁宗皇祐五年(一○五三)進士(清雍正《江西通志》卷四九)。神宗熙寧七年(一○七四),充秦鳳路轉運判官(《續資治通鑑長編》卷二五九)。十年,通判衢州(同上書卷二八四)。元豐二年(一○七九),權發遣河北西路提點刑獄,改河北東路(同上書卷三○七)。哲宗元祐三年(一○八八),知臨江軍。改陳州、青州。元符二年(一○九九)知廬州。今錄詩三首。
游齐山招提二首 其一。宋代。刘定。 楼迥山饶翠,湖平水漫黄。开帘无午暑,隔洞有秋香。冰枕聊相慰,云帆亦未忙。月明与溪色,好在紫微郎。
游齐山招提二首 其二。宋代。刘定。 忆上青萝磴,流年三十三。僧人头似雪,寺坦竹如蓝。萧使登高石,吴公守隐岩。清风殊未远,咫尺看云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