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澹(1146~1219),字自然。南宋龍泉縣南上河村(今屬蘭巨鄉)人。十八歲人太學。宋乾道二年(1166)中進士禮部第二人。
歷官祕書省正字、校書郎、祕書丞、將作少監、國子祭酒、兵部侍郎、諫議大夫兼侍講等。慶元二年(1196)自御史中丞任同知樞密院事,四月任參知政事。六年二月,任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。任職期間,依附權臣韓侂冑,排除異己為偽黨,立“慶元黨禁”。數年後,澹有韜晦之意,於嘉泰元年(1201)七月力請辭職,奉祠祿閒居故郡近七年,未忘鄉土建設。開禧元年(1205)奏請朝廷調兵3000人,疏浚處州通濟堰,將木壩改為石壩;修築保定村洪塘,蓄水灌溉2000餘畝;修撰《龍泉縣誌》,開龍泉地方誌之先河。嘉定元年(1208)以觀文殿學士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
初為宰相周必大器重,始為學官,久未升遷,而右丞相留正奏後升遷,懷恨於必大,借諫官之職予彈劾,致周必大罷相,並禍及門人弟子。依附權臣韓侂冑,排除異己,立“慶元黨禁”。《宋史》評論其:“急於榮進,阿附權奸,斥逐善類,主偽黨之禁,賢士為之一空。”嘉泰元年(1201)七月,力請辭官,奉祠祿閒居。開禧元年(1205),奏請朝廷調兵三千,疏浚處州麗水通濟堰,由木壩改為石壩;又築洪塘,灌田2000多畝;編纂《龍泉縣誌》。嘉定元年(1208),以觀文殿學士知隆興府,繼任江淮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等職。病卒,贈少師。著有《小山集》,收入《永樂大典》。
鹧鸪天 灯夕雨雪。宋代。何澹。 好景良辰造物悭。一年灯火遽摧残。雨淋夹道星千点,雪阻游人路九盘。停社舞,撤宾筵。谩烧银烛照金莲。不如我入香山社,一盏青灯说夜禅。
燈夕筵開,人物共、英詞三絕。環坐處、袖中珠玉,郢中春雪。紅燭星繁銷夜漏,紫霞香滿催歌拍。算新年、何處不風光,三山別。
雲表殿,千層結。花藉錦,添明月。更浮屠七塔,萬枝爭發。多謝一天驅宿靄,故教三日成佳節。更何須、海上覓蓬萊,真仙闕。
满江红(和阵郎中元夕)。宋代。何澹。 灯夕筵开,人物共、英词三绝。环坐处、袖中珠玉,郢中春雪。红烛星繁销夜漏,紫霞香满催歌拍。算新年、何处不风光,三山别。云表殿,千层结。花藉锦,添明月。更浮屠七塔,万枝争发。多谢一天驱宿霭,故教三日成佳节。更何须、海上觅蓬莱,真仙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