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顥

程顥(1032-1085), 北宋哲學家、教育家、北宋理學的奠基者。字伯淳,學者稱明道先生。洛陽(今屬河南)人。神宗朝任太子中允監察御史裡行。反對王安石新政。提出“天者理也”和“只心便是天,盡之便知性”的命題,認為“仁者渾然與物同體,義禮知信皆仁也”,識得此理,便須“以誠敬存之”(同上)。倡導“傳心”說。承認“天地萬物之理,無獨必有對”。程顥學說在理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,後來為朱熹所繼承和發展,世稱程朱學派。其親撰及後人集其言論所編的著述書籍,收入《二程全書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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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就

  程顥的主要成就是他的理學主張。程顥與其弟程頤同為宋代理學的主要奠基者,世稱“二程”。二程的學說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,但基本內容並無二致。皆以“理”或“道”作為全部學說的基礎,認為“理”是先於萬物的“天理”,“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”,“萬事皆出於理”,“有理則有氣”。現行社會秩序為天理所定,遵循它便合天理,否則是逆天理。提出了事物“有對”的樸素辯證法思想。強調人性本善,“性即理也”,由於氣稟不同,因而人性有善有惡。所以濁氣和惡性,其實都是人慾。人慾矇蔽了本心,便會損害天理。“無人慾即皆天理”。因此教人“存天理、滅人慾”。要“存天理”,必須先“明天理”。而要“明天理”,便要即物窮理,逐日認識事物之理,積累多了,就能豁然貫通。主張“涵養須用敬,進學在致知”的修養方法。二程宣揚封建倫理道德,提倡在家庭內形成像君臣之間的關係。程頤還反對婦女改嫁,宣稱“餓死事極小,失節事極大”,流毒頗深。究其內涵:一,“理”是宇宙的終極本原和主宰世界的唯一存在。“萬物皆只有一個天理”。二,“天理”又是封建道德原則及封建等級制度的總稱。“上下之分,尊卑之義,理之當也,禮之本也”。“君臣父子,天下之定理,無所逃乎天地之間”。三,“天理”也具有自然特性及發展變化規律的意義。“天下物皆可以照理,有物必有則,一物須有一理”。

  因二程兄弟長期講學於洛陽,故世稱其學為“洛學”,二程在哲學上發揮了孟子至周敦頤的心性命理之學,建立了以“天理”為核心的唯心主義理學體系。二程在學術上所提出的最重要的命題是“萬物皆只是一個天理”。他們認為陽陰二氣和五行只是“理”或“天理”創生萬物的材料,從二程開始,“理”或“天理”被作為哲學的最高範疇使用,亦即被作為世界的本體,而且人類社會的等級制度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道德規範,也都是“天理”在人間社會的具體表現形態,“君臣父子,天下之定理,無所逃於天地之間。”(《河南程氏遺書》五)

  二程的人性論祖述思孟學派的性善論,但二程的人性論在性善論的基礎上又進一步深化了,回答了性為什麼至善,為什麼會產生惡的因素等一系列問題。二程認為人性有“天命之性”和“氣質之性”的區別,前者是天理在人性中的體現,未受任何損害和扭曲,因而是至善無疵的;後者則氣化而生的,不可避免地受到“氣”的侵蝕,產生弊端,因而具有惡的因素。二程認為,性的本然狀態,由於是“天理”在人身上的折射,因而是至善的,人性中的善自然是其“天理”的本質特徵,惡則表現為人的不合節度的慾望、情感,二程稱之為“人慾”或“私慾”.,“人慾”是“天理”的對立面,二者具有不相容性,“天理”盛則“人慾”滅,“人慾”盛則“天理”衰。由此可見宋代理學家所提出的“存天理,滅人慾”這一命題,實際上是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,不容全盤否定。

人物生平

  宋仁宗明道元年(1032年),程顥出生,其祖先歷代仕宦,世代居住在中山府,曾祖父程希振任尚書虞部員外郎遷居開封府,祖父程遹(《宋史》作程羽)遷居河南府(今洛陽),贈開府儀同三司吏部尚書。宋仁宗錄舊臣後代,程顥的父親程珦因此被授為黃陂縣尉,歷知龔、鳳、磁、漢諸州,後官至太中大夫。二程自幼深受家學薰陶,在政治思想上尤受其父程珦影響,以反對王安石新法著稱。

  程顥資性過人,修養有道,和粹之氣,盎然於面,門人、友人與之相交數十年都未嘗看見他有急厲之色。

  嘉祐二年(1057年),程顥舉進士後,歷任官鄠縣主簿、上元縣主簿、澤州晉城令、太子中允、監察御史、監汝州酒稅、鎮寧軍節度判官、宗寧寺丞等職。神宗在位期間(1068年~1085年),程顥任御史。因與王安石政見不合,不受重用,遂潛心於學術。《宋史》本傳稱:“慨然有求道之志。氾濫於諸家,出入於老、釋者幾十年,返求諸‘六經’而後得之”。與弟程頤開創“洛學”,奠定了理學基礎。他先後在嵩陽、扶溝等地設學庠,並潛心教育研究,論著頗巨,形成了一套教育思想體系。程顥提出,教育之目的乃在於培養聖人,“君子之學,必至聖人而後已。不至聖人而自已者,皆棄也”。認為教育最高目的要使受教育者循天理,仁民而愛物,謹守封建倫常。且強調教育必須以儒家經典為教材,以儒家倫理為教育的基本內容。程顥還提出,讀書以期“講明義理”,注重讀書方法,“讀書將以窮理,將以致用也”,不可“滯心於章句之末”,為此者乃“學者之大患”。同其理學思想一樣,程顥的教育思想對後世也影響深遠。後人為求學統淵源,於他講學之處立祠或書院以為紀念。

  宋仁宗嘉祐元年(1056年),程顥於京師講《易》處(今河南開封繁塔之左)立二程祠。

  宋神宗元豐八年(1085年),宋哲宗即位,召其為宗正丞,未行而卒,享年54歲。

  宋寧宗嘉定十三年(1220年),賜諡程顥為“純公”,程頤為“正公”。

  宋理宗淳祐元年(1241年),又追封程顥為“河南伯”,程頤為“伊川伯”,並“從祀孔子廟庭”。

  元明宗至順元年(1330年),詔加封程顥為“豫國公”,程頤為“洛國公”。

  明代宗景泰六年(1455年),詔令兩程祠以顏子(即顏淵)例修建,規制比於闕里,前後殿廡齋室等房共六十餘間,祭文稱頌兩程“闡明正學,興起斯文,本諸先哲,淑我後人”。

  明憲宗成化二十年(1489年),河南巡撫李衍就二程祠建大梁書院,祀二程於講堂。另嵩陽書院亦為紀念二程所立。《嵩陽書院志·序》稱:“嵩陽書院,宋藏經處,兩程夫子置散投閒與群弟子講學地也”。

  清聖祖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二程進儒為賢,位列孔子及門下、漢唐諸儒之上,次年康熙皇帝又賜給二程祠“學達性天”匾額。

評價

  程顥、程頤經學思想以“經所以載道”和以義理解經為基本綱領,並在經學研究的基礎上,提出天理論哲學,完成了倫理型儒學向哲理型儒學的轉化,亦是經學史上的宋學發展為思想史上的理學的重要標誌。二程以新儒學的義理來闡釋儒家經典,是其與前代儒學的基本區別,具有新的時代特徵。二程創立的天理論哲學代表了宋代理學發展的主要趨勢,二程確立了理學的道統論,由此體現出其在理學發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。

  程顥和程頤世稱二程,他們在中國儒學思想發展史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,是中國儒學第二次復興的主要骨幹人物。可謂宋學(注:一般指稱宋代的儒家學術,學界也有指宋代學術總稱)泰斗。

  《辭海》:程顥,教育家、哲學家。二程同為北宋理學的奠基者。

  二程創立的理學,是用“理”將儒家經典思想的豐富內容予以涵蓋,提出了社會治理和人們安身處事應遵循的原則和規範、道路與方法。二程理學是對孔孟儒學的繼承與發展,它繼承了儒家經典中仁義禮智信等心性修養,將成德成聖、修身齊家、治國平天下作為人生哲學的最高理想;同時又有新的發展和創新,在吸收佛教思辨的基礎上,給儒學增添了辯證核心。二程理學中包含著理性主義因素,倡導理性地看待事物、處理問題,具體來說就是對事物的認識要持中,不走極端;就社會治理來說,要順應天理、符合事物發展規律;就人與自然的關係來說,要節制人的過分慾望。二程理學的核心內容,包括成德、成聖的道德修養觀,“中、正、誠、敬、恕”立身處世原則,“公、德、仁、順、和”治國理政之道和義利觀,對中華傳統文化的影響深刻而廣泛。一些經典格言(如天理良心、誠心誠意、天理難容等)已融入人們的思想和口語中,直接影響了人們的思想和行為。

  程顥不僅僅是一位理學家,還是一位精通治道的地方官;不僅僅是一位思想家,更是一位實幹家。

  程顥作為一代大儒,對中國政治思想和哲學思想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。讓人驚異的是,程顥不僅僅是一位理學家,還是一位精通治道的地方官員;不僅僅是位思想家,更是一位實幹家,他在州縣基層任職多年,心懷天下,政績卓然。

  1085年(宋神宗元豐八年),程顥逝世,終年54歲。他逝世後,宰相文彥博為其題寫墓碑,送他“明道先生”四個大字。程頤在《明道先生墓表》中評價他:“使聖人之道煥然復明於世,蓋自孟子之後,一人而已。”

程顥的詩文

閒來無事不從容,睡覺東窗日已紅。

萬物靜觀皆自得,四時佳興與人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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芳原綠野恣行事,春入遙山碧四圍。

興逐亂紅穿柳巷,困臨流水坐苔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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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淡風輕近午天,傍花隨柳過前川。

時人不識餘心樂,將謂偷閒學少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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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勸嬉遊須及辰,莫辭巾屨染埃塵。秪應風雨梅臺上,已減前時一半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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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花酌酒公能樂,飯糗羹藜我自貧。若語至誠無內外,卻應分別更迷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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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將臨尾,群陰久退潛。只知桃李豔,何復雪霜嫌。

密霰仍先集,飄霙忽散沾。帶風成料峭,和雨作廉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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